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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
 
发布时间:2007-10-08  发布部门:科技厅     本新闻已被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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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研究: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基础研究的特点是:
   ―― 以认识现象、发现和开拓新的知识领域为目的,即通过实验分析或理论性研究对事物的物性、结构和各种关系进行分析,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解释现象的本质,揭示物质运动的规律,或者提出和验证各种设想、理论或定律。
  ―― 没有任何特定的应用或使用目的,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看不出、说不清有什么用处,或虽肯定会有用途但并不确知达到应用目的的技术途径和方法。
  ―― 一般由科学家承担,他们在确定研究专题以及安排工作上有很大程度的自由。
  ―― 研究结果通常具有一般的或普遍的正确性,成果常表现为一般的原则、理论或规律并以论文的形式在科学期刊上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
因此,当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对现象的更充分的认识,和(或)当其目的是为了发现新的科学研究领域,而不考虑其直接的应用时,即视为基础研究。
基础研究又可分为纯基础研究和定向基础研究。
  纯基础研究与定向基础研究的区别如下:
  ――纯基础研究是为了推进知识的发展,不考虑长期的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也不致力于应用其成果于实际问题或把成果转移到负责应用的部门。
  ――定向基础研究的目的是期望能产生广泛的知识基础,为已看出或预料的当前、未来或可能发生的问题的解决提供资料。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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