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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发布时间:2007-09-19  发布部门:科技厅     本新闻已被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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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名词解释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计划项目(或课题)的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或课题)申报单位的资格审查及推荐上报部门(单位)。项目推荐单位由湖北省科技厅指定,并授予其项目(或课题)推荐资格。
项目推荐单位分以下几种:
地市科技局;
获得项目推荐资格的科研院所;
获得项目推荐资格的大专院校;
获得项目推荐资格的省直机关;
湖北省科技厅业务主管处室;
 
申报渠道:等同于项目推荐单位;
 
项目审批主管单位:湖北省科技厅的各个业务处室(含高新技术促进中心)
 
项目推荐号:项目申报单位只有获得项目推荐号才能进行网上申报;项目推荐号是由18位字符组成的一个号码,是网上申报的项目的唯一身份号,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项目推荐号。项目申报单位从网上进行项目申报前必须要先从项目推荐单位得到项目推荐号,只有输入正确的项目推荐号才能进行网上申报。项目推荐号由项目推荐单位自主生成并派发。
 
推荐密匙:推荐密匙与项目申报单位无关,仅限项目推荐单位使用;推荐密匙由湖北省科技厅统一分配,各项目推荐单位凭借该推荐密匙进入网上项目推荐系统动态生成申报密匙,发放给项目申报单位;推荐密匙由用户名和密码组成,项目推荐单位可以自己更改密码;如果项目推荐单位因个人因素遗忘密码可以与湖北省科技厅计划处联系,或打技术咨询电话。
 
 
二、  网上申报系统结构说明
1、        角色说明
网上申报系统分三种角色:项目申报角色,项目推荐角色,项目审批角色。
湖北省科技厅计划处授予项目推荐单位推荐密匙
项目推荐单位向项目申报单位发放项目推荐号
 
2、各类科技计划与湖北省科技厅受理处室的关系
科技攻关计划:由(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发展计划处)受理;
星火计划:由农村科技处受理;
火炬计划:由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受理;
成果推广计划:由基础研究与科技成果处受理;
重点新产品计划:由发展计划处受理;
科技兴贸计划:由国际科技合作处受理;
高新产业计划:由(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受理;
自然科学基金及杰出人才基金:由成果推广处受理;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由国际科技合作处受理。
 
详细使用说明见附件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湖北省科技厅网上申报、审批系统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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