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对涉及国防等国家安全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因其认定管理过程可能涉及保密信息的披露,根据国家认定办的指示要求,现就我省涉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保密资格认证企业或涉及国防等国家安全保密信息的企业(以下统称“涉密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应以保密为优先原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各有关涉密企业向各级科技部门、东湖高新区、襄樊高新区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及其网上报送材料,要求所有信息都是可以公开、不保密的,如申报材料中出现泄密事件,责任将由企业承担;对含有保密信息的涉密企业,应按照保密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省国防科工办科技处,网上材料只需填写基本信息表即可,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等具体内容可不填,涉密信息严禁上网。
如本通知要求与国家认定办出台有关涉密企业认定管理规程有不符的,省认定办将另行通知调整。
联系人:
省 科 技 厅 周云峰 027-87135855
省国防科工办 邱文革 027-59811835 13098899960
二00八年十一月六日